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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淋巴瘤的十个常识问题

2009-06-09常见疾病 来源:全民健康网

  7.孕妇得了恶性淋巴瘤可以保留孩子吗?

  答:恶性淋巴瘤一般不会通过胎盘屏障转移到胎儿。妊娠合并恶性淋巴瘤需根据胎次、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,全面权衡利弊。不论放疗还是化疗均会给母体和胎儿带来不良影响。在妊娠早期,若病变限于或波及膈下,胎儿不能避开照射者,应终止妊娠。如病变广泛、病情发展迅速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。在妊娠中晚期,且病变暂时不威胁生命时可允许继续妊娠。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儿存活分娩后再治疗。

  8. 怀疑恶性淋巴瘤是否一定要做淋巴结活检?

  答:是的,正确的病理诊断是正确治疗的关键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,恶性淋巴瘤可分为20几种亚型,每种亚型都是独立的疾病。所以一旦发现肿块,怀疑是淋巴瘤,应该尽早进行病理活检。

  浅表淋巴结首选手术切除。细针穿刺适合体内深部淋巴结和怀疑有病变的脏器,或者治疗后怀疑有复发的肿大淋巴结。这些检查都是安全的,不会造成肿瘤扩散和转移。

  9. 得了恶性淋巴瘤一定要化疗吗?

  答:大多数病理类型的恶性淋巴瘤需要化疗。因为它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,因此在治疗上也首先应该以全身化疗为主,而不应该首选手术或其他治疗。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纯局部治疗,例如手术切除或放疗。

  恶性淋巴瘤有以下情况要考虑造血干细胞移植:①治疗后复发的,经再次治疗有效的恶性淋巴瘤。②第一次治疗达到完全缓解的,但属于高度恶性的极易复发的恶性淋巴瘤。

  10 恶性淋巴瘤治疗结束后是否还要定期检查?

  答:是的,定期随访可以及时发现肿瘤复发,还可评价治疗的效果,了解远期毒副反应。一般治疗结束后第1~2年内每3月随访一次,以后半年到一年一次,以至终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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